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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07-23 12:20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充分发挥我校办学优势,为广大毕业生创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我校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

授予学科门类

学制

计划

学费(元/学年)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2

35

4590

会计学

管理学

2

40

4590

市场营销

管理学

2

35

4590

生物技术(师范)

理学

2

30

5190

环境工程

工学

2

30

5190

制药工程

工学

2

30

5190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18、2019、2020届未就业毕业生。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3.所报考的专业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

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符合教育部、卫生部等文件规定的专业录取要求。
   三、招生报名及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3日—7月25日17:00截止。

2.报名流程:

扫码直接进行“第二学士学位报名”,并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与专业面试

    1.学校对报名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于7月26前在肇庆学院招生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名单和具体考核事宜。

2.学校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学生进行网上专业面试。经济类专业着重考查学生学

习、沟通的能力及英语和计算机的基础知识;制药工程专业重点考查学生的数学、化学等基础知识及相关技术;环境工程专业重点考查学生的数学、化学、计算机等基础知识及相关技术生物技术专业着重考查学生相关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3.网上面试时间:7月28日—29日

四、录取办法及流程

    1.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要求,在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按照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进行录取。

2.拟录取名单面试后肇庆学院招生网公布。

3.拟录取考生将在7月31日-8月1日参加并完成广东省考试院组织的报名采集相片等信息(具体请关注肇庆学院招生办公布的有关信息)。

4.录取结果以广东省考试院审核通过为准。

五、学籍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2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管理。

2.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学生按照学校制定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4.退学的学生,学习未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学习满一学年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六、报到和复

    1.新生报到获我校录取的新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凭录取通知书到我校报到。

2.入学复查新生入学后,我校参照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故意隐瞒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其他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负责组织,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4.联系方式:

生咨询电话:0758-2716043
   监督电话:0758-2716246 传真:0758-2716586

电子邮箱:zqxyzsb@zq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zq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z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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